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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可以报,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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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受伤,是否是工伤是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后即可享受工伤待遇,没有认定工伤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如果单位是购买的商业保险,那么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不需要认定为工伤。只要员工认定为工伤,无论是否有鉴定伤残等级,同样都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没有伤残鉴定,就没有伤残补助金待遇,其他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工伤医疗休息期工资是可以享受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已亲身经历告诉你,虽然有这项费用但是操作起来难度过大,无法提供有效的发票单据是最大的问题,就算提供了发票单据,但是因无人予以监管,结算起来还是很麻烦。简单起来说就是能把工伤批复下来,可以让绝大部分医疗费予以报销就很不错了不要太计较个人得失,中国人情大于礼法,公司不喜欢斤斤计较的人,当然如果您觉得这个公司没有发展前途那就另当别论,最后一句还是看自己。
请问您之前的住院开销都是公司支付的吗?后期还需要继续治疗吗,有复发风险吗?公司给你赔偿之后就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吗?2016年湖北工伤计算方式=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离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如果您现在和公司达成了赔偿协议,之后就不能再去劳动仲裁部门对公司起诉,维护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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