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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经依法批准,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将探矿权、采...
你指的矿权应该是采矿权,采矿权出售就是采矿权的转让。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采矿权是可以转让的。 采矿权转让的条件: 1、根据《矿产资源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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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矿权转让程序:矿山企业因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等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应当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二、申请转让采矿权提交以下材料: 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2、转让申请报告,说明转让原因、税费缴纳情况和矿山现状; 3、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采矿权批准转让后生效); 4、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采矿权转让的调查意见; 5、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人是否依法开采并履行法定义务的调查意见(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矿山年检、矿山年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环境保护、矿业权纠纷等情况); 6、采矿权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确认书、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复印件。属于分期缴纳的,应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属于按规定转增企业国家资本的,应附具有批准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7、采矿权使用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8、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的,应当附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文件; 9、原地质报告和矿产资源保有储量说明书及其批准文件(零星分散小矿或只能用作普通建设材料的砖瓦粘土、砂石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10、矿区范围图及矿山地理位置图; 11、受让人与开采该转让矿山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受让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书; 13、加盖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年检专用章的采许可证。煤矿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4、转让的采矿权为再次转让的,须提交上一次转让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探矿权转成采矿权大约3个月。 1.做地质报告,经过普查,详查或勘探取得相关成果并到省国土厅备案,然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计算采矿权价款、接着到能源局去办理法入准入。 2.接下来就是做可行性研究院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水资源、水土保持、环评等去发改委获得核准。然后再准备矿山环境、土地复垦等相关批复到省国土厅交资料。 3.已有探矿权,要想申请到采矿权步骤,做地质报告,经过普查,详查或勘探取得相关成果并到省国土厅备案,然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4.计算采矿权价款、接着到能源局去办理法入准入,接下来就是做可行性研究院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水资源、水土保持、环评等去发改委获得核准。 5.然后再准备矿山环境、土地复垦等相关批复到省国土厅交资料。各个省的情况不一样,你可到相关部门咨询。
1、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转让才有效。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第五条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三)探矿权属无争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五)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2、擅自转让采矿权会受到处罚的。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3、王学胜、王建军、王建疆与佘飞舟签订的《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有效,但如果作为民丰县叶亦克乡八一八砂金矿的股东,拥有采矿权,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 4、王学胜、王建军、王建疆与妥进明协商以承包方式转让采矿权,不符合采矿权转让条件,国土资源部门有权处罚。 5、建议你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查封原因、事由,如是上述理由,要多加沟通,争取从轻处罚,如是其他理由进行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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