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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
是指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的必要程序之 一,也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的唯一途径,土地使用还有年限的限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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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权属,可以预防很多土地纠纷的出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1、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准备必要的资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土地登记申请人进行土地调查、验证、测量等,确定土地情况和申请人的登记情况是否有差异3、申请资料和土地情况验证结束后,可以批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书完成后发行到申请人手中,整个处理流程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处理资料1、进行土地登记时,需要与土地相关的土地权利来源证明相关资料。例如,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准和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土地权利资料等,通过买卖.继承.赠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需要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公证书和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等2、申请人的个人证书资料,如身份证书.户籍薄等,申请人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登记证书代码和法人的身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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