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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 第 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而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并且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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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无效与撤销合同的原因不同。撤销合同是因为对合同内容产生了重大误解,签订合同时存在显失公平或者胁迫的行为。合同无效是因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了实质非法的目的。 2、合同撤销只有具有撤销权人才可以主张。但是法院和仲裁机关可以干预合同无效。 3、合同撤销后并不是当然无效的,撤销前也是有效的,但是无效合同至始至终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如下: 1、可撤销主要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欺诈胁迫等而产生,无效主要因为以恶意串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而产生的; 2、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则为法定的无效; 3、可撤销有期限规定,无效没有期限规定。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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