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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雇主和工人只在两种情况下就违约金达成一致。这两种情况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单位支付工人到专门培训机构学习,工人同意学习,为单...
会签,事业单位也给录用人员签署三方协议,为了办理户口等手续使用。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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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具体违约责任要看你三方协议上的约定,一般格式文本都不会有什么严格的违约责任,除非事业单位和你有特别约定。或者你试用期期间,事业单位为了培训你支付了培训费用,那么你离职时需要补偿给事业单位相应的培训费。
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2条: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应一定年限内不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的岗位上工作,单位支付保密费。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转让方”)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由于合同各方往往互相享有权利、负有债务,因此,合同主体变更的最常见情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转让方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依法应当取得合同对方(原合同未变更方)的同意。实践中,由于同时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各方往往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常见的签订协议方式有: (1)由原合同各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协议,对于转让时点、转让后的各方权利义务安排等做出约定。 (2)由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再由原合同未变更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协议,通过这种“两两协议”的方式约定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事宜。这种操作下,要特别关注两个协议之间的衔接和匹配。 (3)由原合同各方签订协议,约定原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义务由第三方享有和承担。此时,原合同各方为合同之外的第三方设定了义务,而只有经过第三方同意才有效。因此,采用这种方式时,需要同时辅之以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的转让合同,或者至少是受让方对转受让事宜予以接受和同意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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