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仅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应当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经济补偿的情形作出明确...
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或者续签条件低于原条件,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续签,单位就不用给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