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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其中,第十四条对于何种为工伤进行了列举性的...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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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做工伤认定的维权方式有: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到社保局报销医疗费。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没有做工伤认定的,应该做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认定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赔偿。
对于与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进行再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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