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收据上面写的是购车预付款,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至于订金是否能转化为定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规定:“当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能退。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定金收据的本身就证明了双方有买卖房子的意思表示,成立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3、《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车的时候交了定金,没有签订购车合同,如果有收据,4S店是不会赖账,但是提车时有分析。因为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另外合同还规定了违约责任要明确,售后服务注明等等。如果没有合同,要尽快补签,以免今后有纠纷。
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民法典》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