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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制部门:国土资源 2.发放部门:不动产登记局 3.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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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部门:国土资源部发放部门: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不动产登记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1、初始登记,准备流程。按照规定,开发商需要在与购房者办理交房手续后,将有关材料提交给房管部门,然后购房者才能办理登记,因此,在交房后三个月左右,可以询问开发商相关情况,同时准备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资料。 2、交维修基金、纳税。在准备材料的时候,还需要将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费用缴清,因为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支付凭证,所以必须要保管好,以免影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 3、提交资料。申请不动产权证需要很多文件,没有经验的业主可以咨询售楼人员,或者到房管部门进行了解,注意最好将材料一次准备齐全,免得一直来回跑,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 4、领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的行政人员在确认资料没有问题后,会给予申请人一张回执单,申请人需要根据单上的内容支付相关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
第一步:确定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确权”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第三步:拿测绘图(表)第四步: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第五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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