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 一、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
区别很多但不大,如公司经济裁员时,应优先留下无固定期限的,但涉及劳动纠纷时,补偿/赔偿前提是一样的,都要看是否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计算补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和终止条件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协商同意,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律对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意期限。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约定具体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要不出现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这种劳动合同一般不能终止。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合同,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终止时间约定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无确定终止时间约定的合同。这就是两者的区别。由于该法第46条第5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合同期满不续订而终止合同的,依然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与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基本持平,没有什么差别了。然而,在《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政策的规范下,由于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合同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而终止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而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终止的机会少,正常解除的机会多,且劳动者工作年限长的居多,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终止的机会多,解除的机会相对少,且劳动者工作年限短的居多,所以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远远大于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这是两者曾经有过的一个重要差别。正因为有这样一个差别,所以多年来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一年期限的合同,而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008年1月1日以后,两者的这一重要差别会逐步消失,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审视、认识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的差别,尽量与劳动者订立较长期限的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两种形式,但是在解除合同的赔偿上是一样的。只要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都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但是在企业裁员上却有所区别,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在裁员时,应优先保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因此其工作年限会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长,所以在经济补偿金上也相对较多。因为经济补偿金的多少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第三条规定,订立应当遵守如下原则:一、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二、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四、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9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