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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不满三个月是否会扣除工资?

2024-12-04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关于工作期限不满三个月便扣除员工工资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已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 鉴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这种情况做出特别规定,员工工作不满三个月同样有权利选择离职。在实践中,员工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决定解除劳动关系,而如处在试用期期间,则仅需提前三天告知所在公司。劳动合同解除后,雇主有义务将所有员工工资结算清楚并支付完毕,不得未经合法程序随意扣除。 如果雇主出现恶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现象,劳动者可前往其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监管部门进行申诉投诉或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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