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银行机构末位淘汰制的规避

2021-11-13
末位淘汰制的风险规避:一、区分不胜任工作解除合同与末位淘汰的区别。任何团队都有末位员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员工不一定不胜任工作。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员工仍不胜任工作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二、慎用末位淘汰制建议用人单位慎用末位淘汰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第一竞争制,既能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又不违法合理。三、末位淘汰适用(1)企业制定末位淘汰规章制度,应当履行职工民主程序,即征求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意见,或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程序。(3)通过薪酬管理的方式,通过薪酬体系的设计与末位淘汰制相结合,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竞争意识。(4)对于业绩不佳的员工,如果不适合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5)劳动者符合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最终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二十六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