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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所以如果房子被强拆,被诉对象就是...
房屋拆迁相对而言,其涉及的法律关系稍微复杂一点。大体看来,可分为两个阶段。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给拆迁人颁发拆迁许可证为界,此前所进行的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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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诉讼费用支付方法》的规定,调停方式结束,当事人申请撤销诉讼的,减半支付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销,人民法院批准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承担。行政案件被告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批准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像您的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是非常普遍的。对此,您如果能有相应的证据,可通过诉讼来要求实施最开始签订的合同或者从新拟定新合同。如果没有证据,则要通过从其他方面寻找拆迁方的违法程序操作,进行复议、诉讼或者协商来达到最终要房子的需求。拆迁问题本身比较复杂,维权则需要通过整个征收过程制定体系化的维权方案,而不是就单一的行为进行单一的维权,这样是达不到效果的,也撼动不了征收方的任何决定。
1、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房屋强拆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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