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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2、受理。3、供地方案报批。4、签订合同。5、缴费,用地单位...
一般来说,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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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为:先向当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工业用地转让的材料,工作人员对是否符合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把相关的材料递交到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国有土地用途变更应当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然后相应的部门会对变更的地籍进行调查,调查无误会办理变更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不能出让,只能通过转让房屋等方式转让,具体的流程如下: 1、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2、依照规定,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1.申请登记;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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