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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开除的。 因醉驾而被判刑的,属于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合法解...
公司可以开除的。因醉驾而被判刑的,属于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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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风险提示:对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常流程办理相关解除手续,如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结算工资等,劳动者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成年家属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但需要出示书面的委托书。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有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存在,比如,劳动者已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有罪。需要明的是,当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等于是自动解除或必须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限定,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也应以可否从事公务为依据。基于签订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就否定黄长斌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结论是不妥当的。 第一,国有公司在改革期间仍然是国有公司,其资产仍然是国有资产,其中从事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等公务的人员依然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认为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解决了失业登记,黄长斌就不能再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观点,过于看重形式,忽视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因而不可取。1997年刑法修订后,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主流观点均认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应采纳“职责论”,即不是单纯通过被告人的“身份”(通常是审查有无干部履历表)来认定,而应结合被告人可否从事公务来判断其可否隶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黄长斌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是取决于其形式上可否与电表厂解除劳动关系,而是取决于其实质上可否仍然在电表厂从事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等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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