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或为开除)劳动者,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在下列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依法大量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不再续订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二)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1.公司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法拒绝辞退,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你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公司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58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