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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的区别在于流转不改变土地性质,而以租代征会改变农用地的性质进行土地开发,以租代征大多都是一些房地产开发,而土地流转...
首先,从定义上讲,租赁代征是指租赁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实质上避免法定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减少征收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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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之前是农用地,流转后依然是农用地。土地流转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经营,要有能力搞好农业生产、管理好农用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有权决定是否流转以及如何流转承包地,土地流转是完全自愿进行的。土地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这一点不能有任何的回旋余地,不可有任何的马虎。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两种含义:一种是将属于自己的承包经营权用一次性现金交换的方式,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完全交给对方使用。一种是分年限的将土地转包给对方。2、转包出租互换方式等其他方式流转,均是承包方式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是用金钱来换取该土地的使用权。二者在法律上的不同是:原则上讲,土地不允许买卖,流转大多是将土地卖给了对方使用,是长久性的,除了出租承包之外,买卖的流转方式是法律所限制的。
什么是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出租与转让的不同之处: (1)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转包和出租没有此限制。 (2)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转包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3)转让后新的承包方应当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而转包和出租继续保持原承包关系。转包和出租的,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和出租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则不同,转让后,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由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转让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具体参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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