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
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对于居住权人来讲,居住权人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去卖给别人,而且在居住权消灭的情况下,房子的产权人也应该办理注销登记,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以后,是需要向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的。
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所以你们不享有继续居住权。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买卖。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买卖居住权超出了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9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