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食品安全法》,卫生部,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定并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标...
一、培训考试对象此次培训和考试对象为经省局和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合格的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二、培训考试内容(一)公共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法规定: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并由他们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以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再同时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餐饮消费环节(包括集体食堂)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同时由他们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原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也就是说,卫生部门今后不再对食品行业主管,但卫生部门今后有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及协调食品安全。所以,如果你的食堂许可证要办证的话,就要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办的。
由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药监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一、组织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监督和评审工作。二、负责产品认证的组织、协调工作。三按照技术文件编制检验标准和检验规范;组织实施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自制件的检验,以及对产品工序、成品的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四、组织公司内部对不合格品的评审,针对质量问题组织制订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并追踪验证。五、负责质量记录的统筹管理,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和考核。六、负责全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七、负责计量管理工作,完成计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并做好检定记录和标识。八、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九、参加对供方的评审,参加用户反馈意见的分析和处理。十、负责外发合格证(铁科院、四方所)的申领、保管和发放。十一、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任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7人已浏览
1,256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