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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签订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竞业限制的范围在于禁止劳动者到新单位生产或者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同...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竞业限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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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禁止范围一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共同约定。竞业禁止人员仅限于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和地区应限于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区。竞业禁止的实施必须以存在合法利益为前提。它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
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4.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5.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的范围应与职工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的商业秘密范围相对应,在特定的地区内,一定的时间内离职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单位。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当事人约定的竞业限制,竞业限制适用的范围包括: 1、在职期间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甚至任职; 2、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 3、离职之前不得抢夺雇主的客户; 4、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 5、离职后的特定时间和特定领域、区域内,离职者不得开展与雇主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公司。 以上就是关于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对于员工来讲,在工作的过程中还是要注意遵守企业和公司的规定,在职期间要履行公司的相关制度,避免做出一些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情,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ask.com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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