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 1、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2、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
竞业限制适用于这些情况: 1、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对竞业限制进行一个约定,可以约定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给予劳动者一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 1、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2、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3、人员范围则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具体可由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协商确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具体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4.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5.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