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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重劳动关系,若劳动者对完成一方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
双重劳动关系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双重是指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双重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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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办理入职手续的当日起,劳动双方即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和第三方机构或者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属于用工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我国法律规定,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同一个劳动者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话,那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现实中双重劳动关系产生工资待遇方面的争议是比较多的。 2、双重劳动关系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理论,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隶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人事档案。其他单位也不可能同时为该劳动者重复建立人事档案、重复缴纳社会保险。 3、从《劳动合同法》关于双重劳动关系工资待遇争议处理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可知,如果新用人单位招用了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现行法律还是遵循“单一劳动关系”原则的,但对于双重劳动关系也未明令禁止。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双重:是的,双重劳动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存在一些冲突。用人单位招聘尚未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法律责任是,劳动者未终止与上一单位的劳动合同,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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