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交房租了其东西不可以扣下,扣留东西属于违法行为。不交房租的守约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交房租了其东西不可以扣下,扣留东西属于违法行为。不交房租的守约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交房租了其东西不可以扣下。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逾期未支付租金的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一并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金发票能抵扣。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
迟交房租房东有权赶走你,第一,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交易习惯。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二,出租人在给予承租人合理期限后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请求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在租房期间,出现了拖欠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可以先找承租人了解情况,双方协商处理,适当给予承租人一个宽限期。宽限期到了,承租人还不交房租,可以催告其履行交房租的义务。最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此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一方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6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