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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公办教师一定要转非农户口。在以前,我们的国家户籍制度将农业户口固定化,当遇到招工或学生上中专、大学时,就会出现农转非,办理非农业户口,由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而非农户口,不管是在福利还是在待遇上,都明显好于农业户口。因此有一段时间人们为了一个农业户口而大费周折。现在户籍制度放开,同时招工也不再局限于学生。普通农民就可以同时是一个工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弱。所以农转非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农村公办教师,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的话,必然是中专、大专以上的学历,按照以往的制度,上中专肯定转户口,所以造成了教师基本上都是非农户口的现象。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但却不是强制执行的情况。
每个公司在招聘的时候,都会对应聘的人提出很多要求与限制,想通过这些要求来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公司的人才,来保证公司的发展。虽然,公司招聘人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无可厚非,但是,要求必须是合理的,不能有歧视。那么应聘者遭到地域歧视可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只招211或985毕业生属于就业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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