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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26个月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本省上一年度职...
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信阳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劳动合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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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起执行档次月标准小时标准实行地区620元6.5元邯郸市(含马头生态工业城)、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致残5—6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注明】: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保险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二级工伤职员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5、二级工伤职员达到退休年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同时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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