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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出售未完成或已完成的房屋,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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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但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不规定签订合同时间,有收据,对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签订,那么你可以主张双倍定金。保管好收据即可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若没有约定,则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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