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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没有办理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卖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作废原合同。 二、如果办...
二手购房合同丢了分以下情况来分析:1、购买的是期房,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2、购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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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合同义务履行的,可以复印对方手中的原件。但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同时,双方应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所有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一般来说,二手房屋销售合同不需要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销售合同在转让前丢失,可以与对方协商,然后再签订一份。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买方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商品房由买方自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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