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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可以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作出了限定。根据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具...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14条的规定,在六种情形下,商品房的购买者有权主张已付房款双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需要注意三点: 1、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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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对房屋买受人的保护,规定了大量经买受人申请法院应予支持的合同无效、解除或被撤销的情形,因而对于减少商品房开发商侵犯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具有积极意义,这些合同无效、解除或被撤销的情形包括(其中前5项,购房人可要求双倍赔偿),11种情况买卖合同无效或被解除: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8、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9、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10、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错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一)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二)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三)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四)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对于造成的间接损失(即如果合同有效并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必将获取的各种机会和利益)是不包括在赔偿范围内的。
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2、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3、交房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所有;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和利息由卖方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
在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1、签订合同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未通知买方抵押给第三方; 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出售的房屋已出售给第三方或安置房屋补偿拆迁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买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未通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 (2)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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