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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要求赔偿

2022-03-27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也就是说,该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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