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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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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房屋升值部分在法律上应作为何种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 首先来看,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可见,此时买受人实际获得的现实的房屋升值部分不符合可得利益的特点,不能作为可得利益要求出卖人赔偿。再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不动产需要返还时,此升值部分便在理论上从不动产中分离并显现出来,不应再依附着不动产返还给有过错的出卖人,而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 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评估的事不用你自己操心,评估房子一般是在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才会产生的,评估房子是有专门的评估公司。如果是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是需要银行来找自己合作的评估公司,银行报了评估后2天内就会去评估房子了,评估公司的收费一般是评估公司的千分之1.5或千分之3.银行和担保公司会找一家双方都认可的评估所对你房子进行评估的,而且一般都不会出现因为房子价值不够而贷不下来款的情况。当然,你也可以找房产评估公司,提供一些房屋照片和房产照给他们,就可以出一评估价,还可以协商。
房产局为了防止国家税费的流失即买卖当事人之间恶意降低房屋价格而逃税,就规定了一个按照地域差别、房屋类型的评估基准价格,如果当事人之间协商的价格低于这个价格,则按照他们的评估价格核收税费,如果高于这个价格则按照高的价格来确定税费。所以你们按照5万元来签订合同,他们就按照自己的评估价格来计算税费,这不会对你们有什么影响的。当然税费增加了这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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