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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送对方的贵重物品或巨额财物分手后赠与方可以主张要回。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分手后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贵重财物或金钱基于...
1、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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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赠与的财产,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大额赠与,如,彩礼、房产、车辆、订婚戒指等贵重物品因所附的婚姻关系尚未缔结,赠与未生效,分手后应当予以返还。
恋爱期间接受对方赠与的钻石项链,属于赠与合同,钻石已经转移到被赠与方,不能再撤销,你朋友不需要返还。,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要返还,要看财物具体性质,如果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则要返还;如果只是一般赠与,要看金额大小,还有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条件。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对方扬言要还钱,甚至威胁强迫的,可以报警处理,详细情况可咨询律师作进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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