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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属于政府安置,开发商代建的,土地一般获得方式是划拨的,房子的交房标准是可以入户即住的:有门有窗,高层有电楼,有室内门,有大白...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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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所以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权的法律效果。2、当安置房有房产证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买受人仍应对售房者是否拥有完全产权,房屋土地性质以及当地政府是否对于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规定进行审查了解,并在购房合同中对于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的承担等关键环节进行明确约定。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权的差异。许多安置房屋不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分配土地,即不支付转让费。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房屋所有权和完全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支付土地转让费。因此,当安置房屋在未来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支付土地转让费。当然,目前的安置房屋交易并不需要这样的要求,但法律规定是要支付的,所以,一旦政府出台了政策,它很可能会支付。2、质量差异。安置房屋的建设利润往往非常有限,因此,建筑商往往可以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此外,职能部门的监督无效,甚至串通,导致一般安置房屋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更负责任的,也有更多的示范项目,可以在几年内进行转售,但不能会遇到更好的安置房屋。3、商品房屋的质量限制。但是,只要在几年内不允许在市场上市。
1、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3、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拆迁安置后的性质和拆迁前的房屋性质是有很大关系的,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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