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综合计算加班工作日如何计算?

2022-07-2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作制下,如果员工分别存在年休假法定节假日休假的情况,由于年休假和法定节假日都视为提供劳动并发放工资,那么休假时间能否也当然视为提供劳动的时间,计入综合计算工时中呢?举例说明:某员工6月计划排班工时166.67小时,实际休年假1天(8小时),上班后加班2小时,实际在岗时长166.67-8+2=160.67小时;如果年休假不计入工时,那么该员工6月份不存在加班;如果年休假计人工时,那么该员工在岗时长为168.67小时,当月有2小时的加班且支付加班费。这种情况下,应该选择哪种工时结算方式呢?我们知道,综合计算工时制中每个月166.67小时的计算公式是:【(365天-11天-104天)/12】*8=166.67小时。其中,11天是法定节假日,104天是休息日即周六和周日,8是每天8小时。由该公式可知,每个月166.67小时中已经包括带薪年休假的工时,因此如员工休带薪年假,视为其提供正常劳动,该工作时间应当算人总工时;反之,如员工因休带薪年假而未完成总工时的(如休假一天即8小时,当月上班158.64小时,则视为其当月上班166.67小时),也不应扣工资。而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否计人工时?按照规定,目前国家法定的月平均工作时长为166.67小时,不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基于前面分析相同的道理,综合工时制的工作时间并不包含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因此如员工法定节假日上班,应依法计发加班工资,但该工作时间不计人每月的总工时,否则将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