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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将相当于房价款数额的款项出借给房主,房主将该房产抵押给你,办理抵押登记(最好同时抵押两套房产),还可以要求房主同...
房屋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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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具体的登记程序如下: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1、经办行已按审批要求作为第1顺位抵押权人办妥房产抵押登记并取得房产他项权证。 2、担保公司与抵押人、借款人、经办行达成二次抵押登记意向后,应准备以下材料: 抵押人所提供的出具给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担保公司向经办行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银行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
一般来说,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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