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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是: 1.申请登记: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
1、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将相当于房价款数额的款项出借给房主,房主将该房产抵押给你,办理抵押登记(最好同时抵押两套房产),还可以要求房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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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本人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即可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3.审核。 4.登记。 5.收费发证。 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程序:需要到房管局直接办理,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评估报告。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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