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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员工不竞争协议员工不竞争协议,指约定员工在用人单位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用人单位竞争业务的协议。员工不竞争协议应注意什么...
什么是员工不竞争协议员工不竞争协议,指约定员工在用人单位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用人单位竞争业务的协议。员工不竞争协议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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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争协议,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一般包括对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协议两部分。劳动者履行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竞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1、如题所述,员工间的竞争,如果是积极方面的、有助于相互促进提高的,那么,这样的竞争氛围,既有利于员工素质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实践当中可以得到印证;2、如果竞争是消极或非善意的,譬如所谓的勾心斗角,那么,既不利于员工团结向上,积极应对工作,当然,更不利于正常工作开展,对于企业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这种消极现象一旦形成常态,将严重影响企业有序经营,进而阻碍企业健康发展;以上,请予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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