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这样的,已经签订过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有2个情况: 首先是不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还提高条件时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二个情况是续签,第三份合同用人单位只能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可以提出签定固定期限,用人单位不能提出签定固定期限,签定固定期限必须劳动者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的情况是,2次合同期满了,单位没有续订,可还是继续用工,我认为这种情况是在第二次合同期限届满时,一个月内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的,超过一个月,没有签,你可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7人已浏览
662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4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