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签合同不是说签几年你就得干几年。这只是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比如你签三年。如果你没干满三年想走。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并且不需要赔偿或者...
首先,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公司违反劳动法,书面提交退休后可以马上离开,除了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从上班第二个月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工厂上班,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在实习期如果干的不好,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位朋友,你所说情况显示,你不是公务员,不占国家编制,属于编外工勤人员,你和公安局属于劳动关系.合同两年一签,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只是如你工作时间连续满十年,单位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上所述,你不属公务员性质,如合同中没有约定住房公积金,而其它编外人员也不享有,则局里为编内人员办理而你们没有并不违法.
如果不是应该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辞职,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2人已浏览
467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