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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般常理,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那么公司扣点工资看似无可厚非,但实际上是在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我国法律并不反对公司扣减员工工资,但是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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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般常理,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那么公司扣点工资看似无可厚非,但实际上是在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我国法律并不反对公司扣减员工工资,但是以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就扣工资不是支持的唯一条件。为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法律上规定员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扣减其工资。所以,要是本来是因为公司自身提供的条件,或是公司给制定的工作任务根本不符合常理的,那么就不该扣减员工工资。而且,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过,现在很多公司还是会为了剥削劳动力,制定较高的工作任务等,导致底下的员工根本没办法完成工作任务。要是符合这种情况的,就要积极收集证据,然后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按一般常理,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那么公司扣点工资看似无可厚非,但实际上是在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我国法律并不反对公司扣减员工工资,但是以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就扣工资不是支持的唯一条件。为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法律上规定员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扣减其工资。所以,要是本来是因为公司自身提供的条件,或是公司给制定的工作任务根本不符合常理的,那么就不该扣减员工工资。而且,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过,现在很多公司还是会为了剥削劳动力,制定较高的工作任务等,导致底下的员工根本没办法完成工作任务。要是符合这种情况的,就要积极收集证据,然后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而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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