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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合同一般自签订完毕后就成立。然后合同的履行按合同约定的步骤进行。如果约定先过户或先交付,而出卖人没有履行,那么买受人支付房屋余款的条...
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要求生效条件的,自成立时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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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成立需要是有权处分,也就是处理自己的房屋,处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且买卖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
不管物权法生效前还是后,房屋买卖都是属于债权,买受人基于合同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肯定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对于买受人如果履行了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唯独不能请求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有这样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因为出卖人存在一房二卖甚至数卖的可能,全部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能取得房屋物权的只能是一个买受人,并且确定物权的唯一标准就是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受人。其他买受人在知道房屋物权已经变动给第三人后,一般只能主张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实务中也可能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受人均取得协助过户的判决,但只会过户给一个人。这个人首先是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买受人,如果都没有登记就审查房屋占有情况以及是否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总之不可能将房屋物权确定给两个买受人,只可能是一个。如果不存在一房数卖的情况,就比较好办,取得协助过户的判决,申请执行出卖人即可通过执行取得房屋物权。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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