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广东省晚婚晚育假期取消了,但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产假待遇以及生育保险待遇。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修订的人口计育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晚婚晚育奖励假的相关条款。对于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改案出台前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是否补办晚婚奖励假的问题,根据法律溯源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补办。新规定:无论生一两个孩子,女性都可以延长60天,男性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期。新的生育奖励假期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目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3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福建产假最长,可休180天;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而天津、浙江、湖北、上海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广东产假为178天;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是的,晚婚假取消了。但是,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晚婚晚育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市民晚婚晚育,符合提倡夫妇生育的法律、法规条件的,可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25条,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产假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