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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
1、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认定工伤。 2、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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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请示》的复函(2005年8月17日国法秘函[2005]3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请示》(辽政法[2005]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退休工人遭受职业伤害不能认定工伤。已经退休的职工,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用工单位招用已经退休的人员,按劳务关系处理,遭受职业伤害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由雇主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要求合理,有证据证明,是可以要求你们赔偿的。不过,还有一个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对方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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