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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往往会碰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改制的问题,有些企业采取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措施对自身进行改制,此时申请执行人...
为另一企业的股东,该企业仍可成为被执行人.企业将其财产,亦或是成为其租赁物的所有人,该企业仍应对原债务负责,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强制执行获得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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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往往会碰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改制的问题,有些企业采取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措施对自身进行改制,此时申请执行人如何确定被执行人是否有法可依法律对此作了如下规定: 1.企业将其资产折成股份卖给职工的,该企业仍应对改制前的债务负责。 3.企业将部分净资产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该企业仍应对原债务负责,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执行其从另一企业得到的红利, 4.企业将其财产、设备租赁给他人管理,该企业仍可成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强制执行获得其租金收益,亦或是成为其租赁物的所有人。 2.企业被兼并的,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由兼并其的企业承担。
股权执行程序如下: 1、冻结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有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通知书。 2、通知其他有优先购买权。《》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及其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执行规定》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后,应当委托正式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报告。 4、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转让股权。《执行规定》第54条第二款,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 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完善登记公告制度。例如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和股东名册等。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法人。 《公司法》第9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公司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四)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五)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六)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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