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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如下规定: 51.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执行程序如下: 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有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工商部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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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执行程序如下: 1、冻结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有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通知书。 2、通知其他有优先购买权。《》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及其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执行规定》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后,应当委托正式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报告。 4、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转让股权。《执行规定》第54条第二款,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 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完善登记公告制度。例如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和股东名册等。
股权执行程序如下: 1、冻结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有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通知书。 2、通知其他有优先购买权。《》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及其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执行规定》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后,应当委托正式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报告。 4、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转让股权。《执行规定》第54条第二款,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 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完善登记公告制度。例如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和股东名册等。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式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内部股东间转让的,只需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的,要经其他股东同意。 2、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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