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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权属登记簿和登记信息系统,制作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并制定房屋权属登记规范。房屋权属登记簿实行公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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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预售登记证明;(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登记规范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破损的,房屋权利人可以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换发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灭失的,房屋权利人可以持在本市主要报纸刊登的灭失声明,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补发。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
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土地使用权证书;(四)规划许可证;(五)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六)地名证明;(七)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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