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破损的,房屋权利人可以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换发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集体土地上依法建设的非商品房屋和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农民住宅房屋,房屋权利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土地使用证件;(四)建房批准文件;(五)房屋测绘成果资料。
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土地使用权证书;(四)规划许可证;(五)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六)地名证明;(七)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异议申请的当日,将异议申请人和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异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房屋权利人达成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并通知房屋权属登记机关。逾期未达成协议也不申请保全的,该异议失效。在异议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期间,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暂不办理转移、变更和他项权登记。因异议申请不当造成房屋权利人权益损害的,异议申请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5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