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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观察考虑期)。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有效,劳动合同上没有写劳动期限视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才行。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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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的有效期: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保密协议有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竞业协议人员限制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限制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 请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两个概念,但一般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会附带签订保密协议。 如果还有疑问,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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