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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上夜班。《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
如果按照工伤,那么工伤期间待遇与之前一样。 如果按照交通事故,你有以前的工资单,纳税凭证,银行打款记录,会按照之前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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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对未成年工人的工作时间没有专门的规定,可参考劳动法的规定执行。但是对未成年人工作岗位有规定的。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十七)锅炉司炉。
工作时间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施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施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下列节日期间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月不得延长工作时间。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1、首先又看到“胡说”大律师的发言,真的不明白,这种骗子为什么能生存下去呢!请各位朋友一起来抵制他吧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他说的没有一条是对的!2、我么一个一个来看,关于你的工作时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标准工作制是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一周安排一天休息。从你单位的规定来看,表面上没有违法,因为1--5工作8小时,其中有1.5个小时是休息(先不管是否真的休息),那么每天工作6.5个小时,星期六再来上班,那么还可以上7.5个小时(40-6.5*5),在这个范围内不算加班,不算违法。那么从表面上看,单位做法没有错。所以你如果要维权,就要证明每天1.5个小时你是在上班,而没有休息。3、加班与值班的概念。这一点胡律师我真想抽他,用上海话说“卵不懂一个”。加班,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额外从事本职工作,算加班。值班是在劳动者非正常工作时间,由于公司需要,安排你从事临时的辅助的,非本职工作的劳动。比如国庆放假,你本来是销售人员,单位派你值班,你在门卫室结个电话,为进出公司的人登记一下的,这种和你本职工作不同的,属于值班。单位说的也没有错,值班不按照劳动法加班来算加班工资,单位可以自行制定值班的津贴。所以这里就要区分你是否在从事本职工作。4、只要是法定假日加班就要支付3倍工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法定假日加班可以调休的,调休只能是在非法定假日加班才能进行的。5、关于处罚并扣你工资,那个胡律师总算答到一点边,国家是规定可以从你的月工资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条款,不过对其解释为,你的行为要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矿工,迟到是否与造成经济损失划等号呢?不见得吧!就算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也是违法得,所以你要记住单位需要为“造成经济损失”举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扣得工资。6、还有“员工不签署,他就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处置,不得加薪,并给予书面警告。”,毫无道理,不得加薪这个可以理解,也没有法律法规与之冲突,但是其他说法就没有法律依据了。7、律师不是每个人都精劳动法,相信律师不是上策,再说,有很多是劳动局内部的操作口径,律师就更不知道了,所以最好的是能认识一些劳动仲裁的人员,当然仲裁员中也有不少是新人,没什么经验,但是总体是不错的。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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