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竞业禁止的签订应注意哪些事项

2021-11-12
一、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禁止竞业禁止协议禁止劳动者在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类似业务并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并非所有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才有必要在离职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一般情况下,禁止竞业的对象主要是指因工作关系可以接触公司或企业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合伙人等)。),秘书、财务人员,高级研究技术开发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在上述岗位工作过一定期限的退休人员。一般岗位的员工可以在工作中有意无意地接触公司的商业秘密。二、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过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竞业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因此,最多2年,员工在2年后或约定的竞业禁止期结束后可以从事类似工作,单位不得限制或无权限制。三、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实际上限制了员工找新工作的机会。劳动者本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为自己寻求更好的工作。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员工不得不抛弃自己的一些优势,因此竞业禁止协议给员工造成了一些损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再次协商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形式。达成协议的,为补充协议,对双方均有效,当事人均按约定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一般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但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同意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或实际支付经济补偿,禁止竞业的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四、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竞争禁止需要明确竞争禁止的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不能要求员工在所有工种和地方工作,这对员工是不公平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