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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劳动者不进行赔偿,而是按以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的,此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属于的,则一般是...
就关于你询问的劳动者被公司辞退补偿这个问题上有一些相关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你。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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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法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以下两种情形结算经济补偿或赔偿: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实际货币性工资收入。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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